广东东莞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大朗法庭信息化改造项目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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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大朗法庭信息化改造项目第一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ZH*******)二、采购项目名称:法院虎门法庭、大朗法庭信息化改造项目第一期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 四、采购数量:*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法院虎门法庭、大朗法庭信息化改造项目第一期 *项六、供应商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情况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年**月**日至****年**月**日 期间(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个工作日)到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商住广场D座*楼**、**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商住广场D座*楼**、**单元十、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十一、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商住广场D座*楼**、**单元十二、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止。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裴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商住广场D座*楼**、**单元联系人:冉燕 联系电话:****-********传真:****-******** 邮编:******(三)采购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涌头村***国道旁联系人:吴晓燕 联系电话:****-********传真:****-********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