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公安局DNA试剂耗材及设备成交结果公告第2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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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公安局DNA试剂耗材及设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第*包一、项目名称: 淮南市公安局DNA试剂耗材及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CG****-*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日期:****年*月**日五、采购人:淮南市公安局 地 址:淮南市山南新区联系人:蔡警官 ****-*******六、采购代理机构:淮南众信****** 联系人: 金小松 联系电话: ****-*******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淮舜南路华茂大厦*** 七、中标单位:安徽******地址:合肥市绿地中心A座***中标金额(大写): 陆拾叁万柒仟玖佰元整;(小写) ******元八、项目招标文件及中标(成交)标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九、评标委员会:余寿杰(组长)、孙长海、刘金山、郭红彦、蔡信(业主评委) 社会监督员:罗春十、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十二、其他 本项目无最低报价被否决情况;招标文件无供应商业绩的公示要求;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金额:****元附件:*、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成交主要标的*、中标人的业绩(招标文件无供应商业绩的公示要求)淮南市公安局淮南众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