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淄博市环境监测站淄博市高新区工业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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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环境监测站淄博市高新区工业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高新区工业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服务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ZBDY*******三、公示内容:*、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包*(常规项目及VOCs项目自动监测服务):本项目是在已建成的镇办及敏感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内增加监测站点,要求服务单位熟悉监测网络内原有监测站点数据的采集及分析、保证站点之间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因监测网络中该园区附近已建成的可监测环境空气质量常规项目和VOCs项目的站点数据服务由聚光科技(杭州)******提供,为保证数据采集的连续性、可比性、完整性、稳定性、准确性、及时性,需继续由原有数据服务单位进行本项目监测服务工作,鉴于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具有特殊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包*(常规项目自动监测服务):本项目是在已建成的镇办及敏感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内增加监测站点,要求服务单位熟悉监测网络内原有监测站点数据的采集及分析、保证站点之间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因高新区已建成的“四宝山街办”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数据提供方为河北******,为保证数据采集的连续性、可比性、稳定性、准确性、及时性,需继续由原有监测服务单位进行本项目监测服务工作,鉴于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具有特殊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包*(数据比对质控):本项目是在已建成的镇办及敏感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内增加监测站点,为保障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持续对数据提供方进行数据质量考核,需要购买数据比对质控服务。因监测网络中已建成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常规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项目站点数据比对质控服务由******提供,为保证数据比对质控的质量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比性、完整性,需继续由原有数据服务单位进行本项目监测服务工作,鉴于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具有特殊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唯一供应商名称:包*:聚光科技(杭州)******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号包*:河北******地址:石家庄市湘江道***号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英雄路西首*、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截止日期:****年*月**日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淄博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号(淄博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杨女士(淄博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方式:****-*******(淄博市环境监测站) *.代理机构:山东************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淄博市(州)高新区县(区、市)万杰路街道(路、乡、镇)***号(村)博士楼*楼 联系人:王鹏 联系方式:***********/***********附件-专家论证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