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菏泽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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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项目质疑回复函质疑内容一:采购文件中未载明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答复一:在招标文件中*.*项注明了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人、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在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也已经详细的载明。质疑内容二:采购文件的评审因素与需求公示的内容不对应。答复二:《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号)中并没有要求需求公示里必须体现评分因素。需求公示不是最终的,而是带有征询意见的性质,就项目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求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后续项目的报名和投标。招标文件是作为要约的、供投标方使用的正式文本,是招标活动中最重要的资料之一,采购活动应以招标文件为准。质疑内容三:采购文件“**.综合评审”中“**.* 评分细则”中“商务分(**分)”中“公司实力与资质评价(** 分)”中的“*.投标人承担过国家部级电子政务标准制定,每提供一个得 * 分,最高得 *分。”答复三:本项设置充分考虑到采购项目质量和采购人的合理需求,选择经验丰富、信誉度高、履约能力强的供应商。本项目是菏泽市政务协同平台项目,属于电子政务项目,对方便性、安全性、稳定性等方面具有较高要求,投标人承担过国家部级电子政务标准制定,则证明供应商在具有该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该项作为加分项而不是准入条件是合理的,不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质疑内容四:采购文件“**.综合评审”中“**.* 评分细则”中“商务分(**分)”中“公司实力与资质评价(** 分)”中的“*.投标人具有 GBT*****-****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得 * 分。”采购文件“**.综合评审”中“**.* 评分细则”中“商务分(**分)”中“项目经验业绩评价(** 分)”中的“*.**** 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区县级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建设案例,每提供一个 *** 万(含) 以上的业绩得 * 分,本项最高得 * 分”。答复四:采购人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和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对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等方面具有较高要求,该评分项的设置符合本项目实施和履约的需要。本项目为政府电子政务项目,当前政府正在大力提倡创新,同时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投标人具有 GBT*****-****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明该供应商具有科学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能够全面保护并系统管理知识产权问题,避免造成知识产权的纠纷等。业绩要求供应商对项目的实施具有一定的经验,对不同级别和金额的业绩分别设置不同的分值,以证明其履约能力。业绩作为加分项而不是准入条件是合理的,不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质疑内容五:采购文件“**.综合评审”中“**.* 评分细则”中“商务分(**分)” 中“公司实力与资质评价(** 分)”中的“*.具有 CMMI* 级得 * 分,具有 CMMI* 级得 * 分,具有 CMMI* 级得 * 分”。答复五:本项目是菏泽市政务协同平台项目,涉及范围广,部门多,影响较大,对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等方面的要求较高,CMMI是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该证书的等级是投标人软件能力成熟度水平的体现。投标人通过CMMI评估认证,标志投标人在软件研发能力、项目管理能力、项目交付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水平。该证书也是目前行业内较公认的体现软件企业能力水平高低的证书,其等级越高代表能力越高,所以根据等级设置不同的分值是合理的。根据查询,中国有数千家软件企业通过该认证,且本项不是必须满足项,属于加分项,故不存在任何倾向性、排他性和唯一性。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附: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cn:*****/tpframe/TempFile/*eb*daf*-caf*-***e-ac**-*******a**c*/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