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南安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12-16年度卷宗扫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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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安市人民法院委托,******对[******]FJYF[GK]*******、南安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年度卷宗扫描服务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招标编号:[******]FJYF[GK]********、项目名称:南安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年度卷宗扫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 *-* 其他服务 否 *******(页) *,***,***.****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不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 明细 描述 投标人须提供在福建省内档案局进行备案,并拥有《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证明资料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在福建省内档案局进行备案,并拥有《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证明资料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档案数字化类);福建省外乙级资质企业须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档案数字化类);福建省外乙级资质企业须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售价:*元*、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开标时间及地点:****-**-** **:**,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公告期限:*个工作日。**、本项目采购人:南安市人民法院地址:南安市溪美湖中路**号联系人姓名:郭秋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项目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网址:***.******.***.cn开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