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沥青路面综合养护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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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路面综合养护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河南******受巩义市农村公路管理所委托,就沥青路面综合养护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会议,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谈判项目名称:沥青路面综合养护车采购项目*.*谈判招标编号:巩财谈判采购-****-**二、项目简要说明:*.*招标内容:路面及养护机械*.*招标数量:*辆*.*采购预算:**万元三、谈判公告媒介及日期本项目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公开发布。四、谈判信息*.*、谈判时间:****年*月**日下午**:**分*.*、谈判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谈判小组成员:张燕锋、雷秋红、刘新山五、谈判结果中 标 人:******投标报价:******元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日内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层***号联系人:张国伟电话:***********六、信息发布媒介: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七、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情况: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万元以下按*.*%收取,***万-***万元部分按*.*%收取代理服务费:****元,由中标单位支付。八、异议和投诉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九、本次谈判联系事项:采 购 人:巩义市农村公路管理所地 址:巩义市交通路**号联 系 人:焦化冰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号联 系 人:史建军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