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农安县哈拉海镇人民政府农安县哈拉海镇刘家店村一事一议项目道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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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农安县哈拉海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安县哈拉海镇刘家店村一事一议项目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农安县哈拉海镇刘家店村一事一议项目道路工程项目编号:********-GC**-G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大成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农安县哈拉海镇人民政府地址:农安县哈拉海镇联系方式:高大成***********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白景志****-********-***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号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农安县哈拉海镇刘家店村一事一议项目道路工程,水泥路建设及路肩土方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企业资质专业相同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号硅谷商务***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七、其它补充事宜农安县哈拉海镇刘家店村一事一议项目道路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编号:********-GC**-G*.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农安县哈拉海镇刘家店村一事一议项目道路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农安县哈拉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奖补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地点:农安县哈拉海镇刘家店村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招标范围:农安县哈拉海镇刘家店村一事一议项目道路工程,水泥路建设及路肩土方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企业资质专业相同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号文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号硅谷商务***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元、图纸***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同时发布。*、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农安县哈拉海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高大成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号联 系 人:白景志 电 话:****-********-***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