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三远一网”及办案工作区改造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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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三远一网”及办案工作区改造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受巩义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三远一网”及办案工作区改造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三远一网”及办案工作区改造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项目地点:巩义市;采购金额:总金额***.****万元,其中第一标段:***.****万元,第二标段:**.****万元;采购内容: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三远一网”及办案工作区改造信息化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采购范围:第一标段: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三远一网”信息化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后续相关服务;第二标段: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信息化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后续相关服务;供货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将全部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标段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三远一网”信息化设备;第二标段: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信息化设备。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三、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评标专家名单:柴能、程杰超、韩建新、陈俊辉、巴明杰四、中标信息第一标段:中标单位名称:******中标单位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号**号楼A座*层中标金额:*******.**元质保期:提供项目验收后所有产品免费质保期*年,在质保期内如用户需求,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工程师到场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硬件免费更换供货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将全部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中标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第二标段:中标单位名称:河南******中标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号中标金额:******.**元质保期:项目验收后所有产品免费质保期*年,在质保期内如用户需求,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工程师到场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硬件免费更换供货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将全部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中标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五、公示媒体及公示期限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号文和发改办价格[****]***号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固定金额:第一标段:*****.**元、第二标段:*****.**元。七、联系方式采购人: 巩义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地 址:巩义市新兴路**号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号联系人:巴科长 联系人:徐女士 张女士电 话:****-******** 电话:****-********传真:****-******** 邮箱:longhuadl@***.com各供应商对中标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年*月**日[点击下载][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