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清退保证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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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加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凡有保证金交纳到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单位,请携带以下材料到我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单位:领取过保证金收据的,须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未领取保证金收据的,须携带转账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单位:①、领取过保证金收据的,须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未领取保证金收据的,须携带转账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合同原件;③、验收报告原件(如果有的话)。*、如果保证金收据丢失,须提供收据丢失证明(加盖公章)、财务收据(加盖财务章)、保证金汇入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地址:漯河市财政局院内东楼采购中心***室。联系人:鞠女士 ****—*******.请各供应商尽快办理退换事宜。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