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所需设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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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所需设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所需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名称: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所需设备项目招标编号:漯采谈判采购(****)—**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范围:A标段诉讼一体机系统;B标段档案查询系统供货期限、服务期限、计划工期:签署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完成供货;服务期限:三年;计划工期:一个工作日标段划分:分A、B两个标段二、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三、评标信息:*、评标时间:****年**月 **日**:**分*、评标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评标室*、评标专家: 张会柳、孙大科、曹静 四、中标候选人:B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元质保期:*年,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内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 投标报价:******.**元质保期:*年,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内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领航******投标报价:******.**元质保期:*年,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内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五、公示时间:本公告的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提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地址:漯河市辽河路***号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地址:漯河市黄河路***号农业科学院南办公楼*楼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