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保靖县义务教育教学设备系统采购项目品目四(第二次)[变更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保靖县义务教育教学设备系统采购项目二、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三、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价为:品目一(***.**万元);品目四(***.**万元)。四、更正内容:(一)品目一:原公告: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按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包装,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在封套外注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文件一份(单独密封包装递交),所有的封套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每一密封袋和信封的密封条上应注明“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现更改为: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按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包装,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在封套外注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文件一份(单独密封包装递交),所有的封套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每一密封袋和信封的密封条上应注明“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二)品目四:原公告: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潜在的供应商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文件(复印件),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不按时间参加的采购人不再接受踏勘事宜。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现更改为:*.潜在的供应商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文件(复印件),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不按时间参加的采购人不再接受踏勘事宜。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联 系 人:王顺电 话:***********地 址:保靖县迁陵镇政兴路**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西自******联系人:唐宗敏、周春琴电话:****-*******备注:招标文件中有与本次更正公告不相符的内容,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