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德安县]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期(实训教学楼、实训车间、门卫及围墙)工程 [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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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疑 涵
各投标单位:
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期(实训教学楼、实训车间、门卫及围墙)工程的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涵》”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等材料原件。
****年*月*日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全国部分地市已经停止,经招标办征询本县检察院意见,同意该项目不出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涵》,建设行政出具的“三无证明”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