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年产8万吨特种石墨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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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万吨特种石墨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年产*万吨特种石墨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次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和报告简本,具体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产*万吨特种石墨新材料项目(*)建设单位:炭基科技(三明)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列西黄泥岭(*)行业类别:C****石墨及炭素制品制造(*)占地面积:项目总体工程规划占地*****.**m*(*)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办公楼及厂房、库房、宿舍楼、研发中心等主要建筑面积****.**m*,项目建成后,一期(****年)建设*万吨特种石墨材料中试生产线,产品完全融资合市场使用后进行产业后生产,二期(****年)增产建设*万吨特种石墨材料,三期(****年)增产建设*万吨特种石墨材料,届时总产能可达到年产特种石墨材料*万吨。二、报告书简本查阅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形式,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需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最终评价结论作了简要介绍,欢迎社会公众来电查询简本。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四、拟建项目污染物影响分析概述*、施工期项目距离居民区较远,施工活动对环境影响很小。*、运营期(*)废气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有组织废气:各车间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和废气治理措施后,拟建项目粉尘和烟气排放满足相应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噪声产生、治理情况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均采取隔音、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固废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要求。(*)环境风险:拟建项目生产涉及的风险物质有煤气等,最大可信事故确定为煤气泄漏以及由此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风险值均低于化工企业的风险水平,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年产*万吨特种石墨新材料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城市规划与用地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总量控制与清洁生产的要******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会增加地方财政和税收,并且还可以为周围地区提供一定的社会就业机会,既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该项目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炭基科技(三明)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总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列西黄泥岭联系电话:***********六、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名称:南******联系电话:***-********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号***室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形式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社会公众可通过向本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工程建设以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示单位:炭基科技(三明)有限公司公示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