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G5和G20高速交汇处、交城-开栅境内高速桥路段旅游宣传广告牌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交城县文物旅游局就G*和G**高速交汇处、交城-开栅境内高速桥路段旅游宣传广告牌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为**万元,拟成交供应商为******。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采购项目名称G*和G**高速交汇处、交城-开栅境内高速桥路段旅游宣传广告牌项目项目清单*G*和G**高速交汇处、交城-开栅境内高速桥路段旅游宣传广告牌项目*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姓名职称工作单位备注原加廷律师山西天建律师事务所 齐爱梅高工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李伟****** 申请单一来源理由G*和G**高速交汇处、交城-开栅境内高速桥上擎天柱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取:******独家拥有G*和G**高速交汇处(桩号:***+***)、交城-开栅境内高速桥上(桩号:***+***、桩号:***+***)擎天柱平面广告媒体使用和经营权,旅游宣传广告牌拟于G*和G**高速交汇处(桩号:***+***)、交城-开栅境内高速桥上(桩号:***+***东、桩号:***+***西,东西两处计为*面)更换喷绘两面广告牌,属于******经营权限范围内,******是唯一经营供应商,******获得冠名广告位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专家论证意见原加廷:符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李伟:******独家拥有桥体广告和擎天柱广告牌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也符合交城县文物旅游局采购G*和G**高速交汇处、交城-开栅境内高速桥路段旅游宣传广告牌项目要求,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齐爱梅:******独家拥有桥体广告和擎天柱广告牌的使用权和经营权,此次更******经营权限范围,是唯一经营供应商,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交城县财政局反馈,逾期不再受理。采购单位:交城县文物旅游局联系人:耿女士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交城县永宁路联系电话:****-*******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