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沈阳沈北路南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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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环保大东验字[****]***号关于沈阳沈北路南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沈阳欧盟经济开******:你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及《沈阳沈北路南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等材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沈环保大东审字【****】****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区沈北路以南,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包括一间收发室、两栋生产车间、一栋动力用房。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供暖由自建的燃气的锅炉提供。二、工程变动情况项目拟建设两台型号为***.******.***/**/**-Q的燃气热水锅炉,额定功率*.*MW,实际建设两台型号为***.******.***/**/**-Q的燃气热水锅炉,额定功率*.*MW。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变动。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一)项目的锅炉风机、循环水泵等噪声设备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合理布局,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二)项目的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锅炉产生的软化水装置更换的废树脂,定期更换,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四、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根据“验收报告”表明: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得到妥善处置。五、验收结论及后续要求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局同意该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加强对各种设备和污染物治理设施的维修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及时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处置;一旦出现污染或者扰民事件,污染及扰民设施必须停用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点击这里打开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