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洛宁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采购(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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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受洛宁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洛宁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洛宁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采购(二次)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号代理机构编号:ZPLY-**-***号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采购清单。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本项目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五、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整(北京时间),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评标室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卞金辉、唐晓明、高海涛、李雪吟、张志刚七、中标结果如下:中标人:河******中标价:¥*******.**元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质量要求:合格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玉凤路***号*号楼**层**号八、公告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上发布。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十、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一、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采 购 人:洛宁县环境保护局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号联 系 人:张先生联系电话:***********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号**幢长城花苑*-****联 系 人:常女士电 话:****-********邮 箱:hnzpjsly@***.com十四、行政监督:洛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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