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关于乾安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数据服务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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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乾安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乾安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数据服务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关于乾安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数据服务项目编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女士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乾安县人民检察院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乾安县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号伟峰东樾**号楼****室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参数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合计(元) * 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数据服务 移动网络联通*G--FDD LTE与*G WCDMA兼容,LTE频段:****-****(一载波,中心频点****)、****-****(二载波,中心频点****)、****-****(****载波,中心频点****.*)、LTE PCI配置:*-***、LTE TAC:*****/*****,移动网络数据峰值***M速率传输;已实现检察院专网接入(基层院带宽**M),实现检察院系统三级网络运营条件,拥有主干网络及各节点设备、数据维护能力和接入权限;拥有检察院移动平台,通过*G网络--FDD LTE网络与*G WCDMA网络访问路由,平台具备提供通讯录、会议管理、案件管理、服务窗预览、智能报表、审批、公告、邮件、检务动态、廉政提醒、会议管理、在线培训、调查与投票等模块移动办公功能;具备接入平台和数据维护能力及权限;拥有下载专属APP后对接平台能力;具备以上网络平台管理运营*年以上,具备省内、出省中继带宽出口带宽总量领先地位 项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基于我院专网体系建立完成,平台使用顺畅,为避免重复建设,保障网络运行的安全性,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三、开标时间: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吉林省乾安县乾安镇宇宙东路**号、许维汉***********五、其它补充事宜关于乾安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数据服务公示公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乾安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乾安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数据服务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服务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采购人名称:乾安县人民检察院*、拟采购项目:乾安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数据服务*、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基于我院专网体系建立完成,平台使用顺畅,为避免重复建设,保障网络运行的安全性,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品目及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如下: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参数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合计(元) * 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数据服务 移动网络联通*G--FDD LTE与*G WCDMA兼容,LTE频段:****-****(一载波,中心频点****)、****-****(二载波,中心频点****)、****-****(****载波,中心频点****.*)、LTE PCI配置:*-***、LTE TAC:*****/*****,移动网络数据峰值***M速率传输;已实现检察院专网接入(基层院带宽**M),实现检察院系统三级网络运营条件,拥有主干网络及各节点设备、数据维护能力和接入权限;拥有检察院移动平台,通过*G网络--FDD LTE网络与*G WCDMA网络访问路由,平台具备提供通讯录、会议管理、案件管理、服务窗预览、智能报表、审批、公告、邮件、检务动态、廉政提醒、会议管理、在线培训、调查与投票等模块移动办公功能;具备接入平台和数据维护能力及权限;拥有下载专属APP后对接平台能力;具备以上网络平台管理运营*年以上,具备省内、出省中继带宽出口带宽总量领先地位 项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吉林省乾安县乾安镇宇宙东路**号、许维汉************、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电话 * 藏雪栢 吉林大学 高级 *********** * 赵宏伟 吉林大学 高级 *********** * 尚星 吉林省财政厅信息中心 高级 *********** *、专家是否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是*、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条要求,******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招标代理:******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号伟峰东樾**号楼****室联 系 人:冯女士电 话:****-******* 邮 编:******采购单位:乾安县人民检察院地 址:吉林省乾安县联 系 人:刘先生联系电话:****-*******财政部门:乾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地 址:吉林省乾安县联 系 人:孙先生联系电话:****-*******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