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宁都县]宁都正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1-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审查、汇总、录入等技术服务工作项目(项目编号:NDZH2018-ND-C01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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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审查、汇总、录入等技术服务工作项目(项目编号:NDZH****-ND-C***)的竞争性磋商公告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批复编号(****)部门***号,******受宁都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审查、汇总、录入等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一)项目编号:NDZH****-ND-C***(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三)采购内容:项目名称数量单位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预算金额(元)****-****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审查、汇总、录入等技术服务工作项目(国内项目)*项*.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 作方案》要求,收集十二五以来的宁都县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资料,面积约******亩,内业划定建设范围; *.对划定的项目建设范围进行内业判读,对有疑问的农田地块进行外业核查和勘测定界,形成最 终的十二五建设项目范围线;*.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上图入库要求,编制好矢量文件和表格,按提交要求汇编好成果,并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进行报备。*.按采购方和上级要求,做好与上图入库有关的其他工作。******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现场抽签确定。(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定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七)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内)上午**∶**——**∶**,**∶**——**∶**,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八)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赣州市宁都县广场北路附近),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九)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玖仟元整(¥****.**元),须在开标的前一天**:**(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如果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被冻结,需出具冻结单位的冻结文书和响应供应商的一般账户,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一般账户转入)转入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账号:*******************,开户行:江西银行赣州宁都支行,账号:***************) (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账户转入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主帐户,备注栏注明***。),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十一)付款方法::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成交通知书(采购办联)、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项目款。服务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结算后二十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十三)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十四)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十五)联系方法: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代理机构:******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栋***室联系人及电话:黄八秀 ****-******* ***********邮 箱:ndzhzb@***.com采购单位:宁都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宁都县梅江镇胜利西路联系人及电话: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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