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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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变更公告我中心于****年*月**日在衡水日报刊登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衡公土告字[****]**号),根据衡水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和出让方案要求,现将变更内容公告如下:一、衡公土告字[****]**号第三条将“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设有低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变更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均设有出让底价。”二、衡公土告字[****]**号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将“竞得人需建设建筑建模(计容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专业市场。”变更为“竞得人需建设自持建筑规模(计容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专业市场。”三、衡公土告字[****]**号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将“竞得人需建设建筑建模(计容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专业市场。”变更为“竞得人需建设自持建筑规模(计容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专业市场。”四、其他公告内容不变。特此公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