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上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楼宇管理处803大院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清运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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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受上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楼宇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院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大院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清运项目项目编号:PCMET-*****D****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思浓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楼宇管理处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潘豪俊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上海******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思浓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号良友大厦*楼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服务内容:***大院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清运;采购预算:**.**万元人民币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文件(沪府发{****}**号)中第七条的相关描述:“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所在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征收。”并且,根据由上海市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出具的“虹口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告知书”中的第三条说明:“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虹口区生活垃圾收费管理机构(虹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负责征收”。基于以上情况,拟请市公安局***大院所在虹口区的上海市虹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作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服务商。三、开标时间: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上海市虹口区武进路***号。五、其它补充事宜*、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潘豪俊 联系电话:***-********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赵思浓 联系电话:(***)******** 传真:(***)********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号良友大厦*楼 *、单一来源论证资料:见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年*月**日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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