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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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编制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西鼎******受安泽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编制项目
二、项目编号:SXDFYZB-*******
三、采购内容:
*、本次谈判采购内容共一个包,内容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水质监测、编制技术报告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采购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服务期限:**天
*、计划投资:**万元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证书;
*、具有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相关业绩及成功案例。
五、供应商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受托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开户行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相关业绩资料;
*、上年度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装订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米)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谈判时间:****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评标室
八、发布媒介: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
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谈判人关注。谈判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谈判人。
九、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泽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鼎******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话:****-*******
地址:临汾市市委党校家属楼*单元***室
邮政编码:******
山西鼎******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