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嵩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嵩县陆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设标立界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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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件******受嵩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嵩县陆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设标立界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嵩县境内。*.*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投资金额:******.**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供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采购范围:采购不锈钢双杆界标牌、警示标牌一批,及更换原有部分标牌反光膜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邀请书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号楼**楼开标室。 *.* 谈判小组名单:韩玲、姚琳、段欢乐(采购人代表)。*.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嵩县奥维广告部地址:嵩县城关镇两程路太合小区三排成交价:******元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元。(该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公告期:****年**月**日(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发布。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联系方式采购人:嵩县环境保护局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城关镇白云大道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号楼****室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年**月**日附件: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