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东校区食堂托管经营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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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东校区食堂托管经营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一)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东校区食堂托管经营 项目编号:LACGZX- F*******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 * 月 ** 日采购日期:**** 年 * 月 ** 日(二)中标供应商名称:六安市******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月亮岛小区 中标金额:按总营业额的*%上缴托管费用(三)评审委员会名单:王华军、张维永、方松林、唐永政、金琍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东校区地址:皖西大道与安丰路交口联系人:鲍松 联系方式:***********(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四楼项目负责人:吕志明 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吴燕 联系电话:****-*******公告期限: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