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大庆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通风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质疑答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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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大庆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通风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质疑答复*DZC********项目各供应商:一、采购单位现对参与大庆市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大庆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通风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现答复如下:供应商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办法:*、打分项条款*、制造商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全国百佳质量诚信标杆示范企业;*、制造商企业信用等级AAA级*、制造商所投产品近两年(****-****年)获得过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荣誉证书*、制造商所投产品通过中国制冷工业协会CRAA认证以上四项认证均不在《应作为门槛条件使用的国家强制性资质认证目录》中,并均在《不能作为门槛条件和打分项的非国家强制认证目录》中。不符合政府采购活动需遵守的国家要求及规范,请予以删除及变更,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采购单位答复:“采购设备用于纪委监委办公场所,我们非常看重制造商的信誉度及产品质量可靠性、稳定性,并且主流的空调品牌例如格力、美的、海尔、大金、日立等品牌都具有质疑中提到的几个证书,并不具备倾向性,不影响招标的公平和公正原则。招标文件要求不作变更。”二、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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