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巩义市组织部人才公寓升级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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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受巩义市委组织部委托就巩义市组织部人才公寓升级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相关法规及谈判文件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及谈判编号项目名称:巩义市组织部人才公寓升级改造工程谈判编号:巩财谈判采购【****】**号二、发布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本次招标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巩义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三、谈判信息谈判日期:****年*月**日谈判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巩义市行政西街与健康街交叉口)。谈判小组成员:王继娜、李玲玲、贾钊。 四、谈判结果:成交人: 河******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汴路南、熊耳河东长城康桥花园**幢*单元**层P号成交价:*******.**元工 期:**日历天质 量:合格项目经理:杨文朝证书编号:豫************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采 购 人:巩义市委组织部联 系 人:李先生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联 系 人:丁女士电 话:****-****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曙光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C座**层****室)采购代理费人民币*****.**元整,由成交人支付。本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者,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巩义市委组织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