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关于洛阳伊滨区庞村镇军屯村美丽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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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洛阳伊滨区庞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洛阳伊滨区庞村镇军屯村美丽乡村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伊滨区庞村镇军屯村美丽乡村道路建设项目,伊滨采购【****】**号。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滨采购【****】**号。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洛阳伊滨区庞村镇军屯村美丽乡村道路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拆除原混凝土路面、排水沟,新作水泥稳定碎石路基层、水泥混凝土路路面、安砌混凝土路缘石等。工期:**日历天。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五、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分,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忠义街丹佛苑*号******一楼开标室。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张光爵、孟丽、冯树枝、李雯、胡西周。七、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金额:第一中标候选人:******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中州路**号B 幢*-***金 额:*******.** 元(贰佰肆拾万零陆仟零陆拾玖元伍角壹分)第二中标候选人:******地 址:获嘉县东环路北段金 额:*******.**元(贰佰伍拾柒万贰仟捌佰陆拾叁元玖角叁分)第三中标候选人:******地 址:安阳县住建局院内(市紫薇大道中段***-*号)金 额:*******.**元(贰佰陆拾万零贰仟捌佰叁拾捌元玖角贰分)八、公示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公示日:****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十、公示日内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单位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于*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发放中标通知书首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十一、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名 称:洛阳伊滨区庞村镇人民政府地 址:洛阳伊滨区庞村镇联 系 人:张女士电 话:****-********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电话和电子邮箱:代理机构:******地 址: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忠义街丹佛苑*号 联 系 人:王先生电 话:****-******** ***********邮 箱:**********@qq.com十三、附:洛阳伊滨区庞村镇军屯村美丽乡村道路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