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庄河港203-204#泊位及其附属设施PPP项目(LOT)社会资本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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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庄河市交通局的委托,就庄河港***、***泊位#及其附属设施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现将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庄河港***、***#泊位及其附属设施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项目编号:ZTCG*******.招标人名称:庄河市交通局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号*楼联系人:郭丰瑞电话:****-*********.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南岳街**号项目联系人:张 立 平 联系电话:****-********传真:****-********-****.监督电话:****-******** *.预中标结果确定日期:****年*月*日 *.项目主要内容(合作范围):庄河港***-***#泊位及其附属设施 PPP项目采用租赁-运营-移交(LOT)模式,合作期**年,项目实施机构庄河市交通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庄河港***-***#泊位及其附属设施**年的经营权租赁移交给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并向庄河市交通局一次性支付租金。本项目完全采用使用者付费。服务期满,项目公司以约定条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王梅珍、王选清、袁德发、刘忠和、文立、孙正刚、卫宏伟*.预中标信息: 项目名称:庄河***-***#泊位及其附属设施 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预中标单位:******预中标价:*****万元。 服务要求:******,*********%股权。注册资本金为*****万。经庄河市人民政府授权,市交通局与中标人签订PPP合作协议,******在服务期内的运营权,合作期限********应按照PPP合作协议要求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等工作,并获得项目运营维护服务费。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或任何权利负担地移交给庄河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张子林、郭丰瑞、林贵治、刘义、尤亚兴、吴炜、刘玉淑、张宝日、李佳钰。 **.公告日期:****年*月*日 该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