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莆田市双美鞋业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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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办理环评,配套建设废气收集系统,环保部门同意验收备案。本次验收未扩建未增加产能,主要是根据环保部门要求再上一套UV光解废气治理设施,所以开展UV治理设施验收,企业整体验收一并自主组织开展。建设单位(******)于****年*月向涵江区环境保护局提交了《冷粘鞋生产项目建成违规项目环保备案申请材料》,该项目于****年*月**日取得涵江区环境保护局批复,项目位于莆田市涵江******厂区内,占地面积*****m*,年生产冷粘鞋***万双。二、环保执行情况*.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闽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故不安排监测。*.废气经监测,项目租用地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分别为:颗粒物为*.***mg/m*、非甲烷总烃为*.**mg/m*,均符合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甲苯、二甲苯无组织监测结果均符合DB**/***-****《福建省地方标准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限值。UV处理设施有机废气处理前无法设置规范的采样口,因此无法采样,有机废气处理率无法监测。验收时在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出气口设置采样点,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和苯、甲苯、二甲苯,连续监测*天、*次/天。监测结果,苯、二甲苯均未检出,甲苯排放浓度符合DB**/***-****《福建省地方标准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二级排放标准。*.厂界噪声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临三江街一侧厂界噪声符合*a类标准。*.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废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储存于一般固废间,统一收集后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为废胶水桶、废处理剂桶、废清洁剂桶,危废储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及水污染物不涉及总量控制。三、验收结******建设项目基本能按照项目备案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各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监测有机废气排放及厂界噪声均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无不合格项,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废水、废气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四、验收建议(*)完善UV光解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确保有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规范有机废气采样口及采样平台建设,完善废气排放相关标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及时由厂家回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