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BS17-1G-138号土地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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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璧国土告字[****]*号)璧国土告字[****]*号 ****/*/**经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批准,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BS**-*G-***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璧山区璧泉街道虎峰村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备注: *.该宗地起始价为****万元;*.其他土地利用条件按照渝规璧条件函(****)****号执行。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宇大桥旁) 获取 公开公告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宇大桥旁)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宇大桥旁)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宇大桥旁)联 系 人:李老师联系电话:***-********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