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龙门大道学院路驿站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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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龙门大道学院路驿站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门大道学院路驿站工程*.* 项目编号:洛龙集采【****】***号 二、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 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评审信息: 磋商日期:****年**月**日 磋商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楼***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磋商小组组长:洪洋磋商小组成员:杨英军、徐玉梅、高延会、杜毅滨四、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元项目经理:董彩凤 二级 豫************ 计划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东杨园区香山路南段第二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元项目经理:赵玉峰 二级 豫************计划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地址:商丘市梁园区神火大道中段西侧(王朝大酒店北侧)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洛龙区开元大道***号联 系 人:杜先生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世贸中心***号世贸中心B座****室联 系 人:王先生电 话:****-******** ****-******** 本公示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点击下载]****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