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江津区永兴镇2018年农村小康路(全域旅游公路)建设项目(一、二标段)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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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结果公示表(公示期:****年*月* 日—— ****年* 月** 日)项 目 名 称江津区永兴镇****年农村小康路(全域旅游公路)建设项目(一、二标段)招标公告编号****** 招 标 人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联 系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 ***********江津区永兴镇****年农村小康路(全域旅游公路)建设项目(一、二标段)--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第三中标候选人/拟中标人四川******中标金额(元) *******.**工 商 注 册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J组织机构代码 /江津区永兴镇****年农村小康路(全域旅游公路)建设项目(一、二标段)--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拟中标人江******中标金额(元) *******.*工 商 注 册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投诉受理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 系电 话 ***-********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年*月 *日(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年*月 *日(单位公章)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号)执行。*、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