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清溪分局东莞市清溪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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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清溪分局东莞市清溪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来源: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机构:******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品目:服务类\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预算金额:*,***,***.**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莫小姐 ****** 受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清溪分局的委托,对东莞市清溪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清溪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四、采购数量:一项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号说明A包东莞市清溪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六、供应商资格:*、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人必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且认证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期间(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号鸿禧中心B***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 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说明: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则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自行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详见办事指南链接:http://***.******.***.cn/dggp/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同时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自行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注册登记(详见办事指南链接:http://***.******.***.cn/workEnchiridion.html。) 如投标人未能按要求完成注册,则因此所产生的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财经大厦八楼开标室十、开标时间:****年**月**日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财经大厦八楼开标室十二、本公告期限自****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止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清溪分局 地址: 东莞市清凤路**号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口*号鸿禧中心B***室联系人: 莫小姐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莫小姐 联系电话: ****-********附件:一、招标文件:东莞市清溪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售稿).doc二、公告附件:委托协议.pdf发布人: ******发布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