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平乐县城区防洪治涝工程南洲新区堤段施工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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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城区防洪治涝工程南洲新区堤段施工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招标编号为XK****-NNDL***的《平乐县城区防洪治涝工程南洲新区堤段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改:*、原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附件三评分标准“(六)招标人约定加减得分F”规定:招标人可增加如下约定:□*.投标人在广西设区市的城区的固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壹级及特级资质企业低于***平方米,贰级资质企业低于***平方米,叁级或专业承包企业低于**平方米的,其投标文件的最终得分为在评标总得分的基础上扣减*分。□*.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劳务队伍有分包企业资质,与投标人签订有*年以上劳务合同,并已在广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建立信用档案的,其投标文件的最终得分为在评标总得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的最终得分为在评标总得分的基础上加*.*分,总经理参加的加*.*分,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的加*.*分,同时参加的只计最高加分项。□*、投标人开标前三年内获省、自治区及以上级水利工程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经理部的,在评标总得分的基础上每项(次)加*.*分;在省级以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获省、自治区及以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通报表扬(批评)的,在评标总得分的基础上每项(次)加(减)*.*分。该项最多加(减)*.*分。现更改为:招标人可增加如下约定:*.投标人在广西设区市的城区的固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壹级及特级资质企业低于***平方米,贰级资质企业低于***平方米,叁级或专业承包企业低于**平方米的,其投标文件的最终得分为在评标总得分的基础上扣减*分。□*.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劳务队伍有分包企业资质,与投标人签订有*年以上劳务合同,并已在广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建立信用档案的,其投标文件的最终得分为在评标总得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的最终得分为在评标总得分的基础上加*.*分,总经理参加的加*.*分,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的加*.*分,同时参加的只计最高加分项。□*、投标人开标前三年内获省、自治区及以上级水利工程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经理部的,在评标总得分的基础上每项(次)加*.*分;在省级以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获省、自治区及以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通报表扬(批评)的,在评标总得分的基础上每项(次)加(减)*.*分。该项最多加(减)*.*分。请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通知。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联系方式招标人:平乐县水利电力局 地 址:平乐县安良街**号邮 编:****** 联系人:王金玲 电 话:****-******* *******传 真:****-*******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南宁市明秀东路***号明湖大厦****室邮 编:******联系人:赵海涛电 话:****-*******传 真:****-*******招标人:平乐县水利电力局二O一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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