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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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经本单位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报批前公示,各供应商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同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需求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登记。一、项目名称:高明区办公自动化OA系统基础架构及数据管理优化二、公示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名称:******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社区东纵大道*号东湖花园*座**楼*号四、项目预算金额:**万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对高明区办公自动化OA系统底层代码、后台管理、组织架构、流程表单、办公首页、文件附件等基础架构进行优化,提高系统整体运行效率和稳定性。建立长期有效的OA历史表单数据分库归档管理和文件数据管理机制,规范数据管理,提高数据检索效率和安全性,保障OA系统长期稳定运行。在OA系统现有功能基础上扩展联合发文、文件跟踪管理等功能,实现办文、办会、办事等工作更加智能化,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工作流程更加规范。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随着我区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简称OA系统)应用项目不断增加,使用范围逐步扩展,系统负荷相应加大,各项功能均需要同步提升。按照深化应用、优化结构、提高智能化水平的要求,为使OA系统更好地适应日常办公的需要,保证其稳定高效运行,需要对现有系统基础架构和数据管理进行优化升级******自****年起负责我区OA系统的建设维护,目前OA系统和依托OA系统开发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系统、党代表工作室系统、高明区“一门式”综合执法应用系统等等,已经在全区各单位(部门)深入推广和应用,实现了村(居)、镇(街)、区三级联动,一网办公,实现了高效无纸化办公和“一门式”执法。选择“******”在现有OA系统基础上进行系统基础架构及数据管理优化,可充分利用现有系统资源,减少开发投入,统一工作模式,推广使******进行优化升级,将增加投入成本,且具有成功与否的不确定性或时间的不确定性。经区府办研究决定,OA系统开发******成为OA系统基础架构及数******。七、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必须具有工商部门允许的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供应商必须具有政务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政务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经验。八、意见反馈及报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黄晓婷*)办公电话:****-*********)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文汇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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