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宿州市埇桥区芦岭镇丁桥村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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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芦岭镇丁桥村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SZYQGC-*******宿州市埇桥区芦岭镇丁桥村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于****年*月*日完成全部评标工作,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总监: 杨明英 证书编号:******** 中标价:******.**,工期:***天;第二中标候选人:******总监: 杨露 证书编号:********中标价:******.**,工期:***天;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总监:孙灵利 证书编号:******** 中标价:******.**,工期:***天;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鲍春生 路和 盛志强 王帅 杨涛公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国华******提出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磬云大市场**栋*单元****室 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法规股咨询投诉事宜,并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宿州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招标人盖章:宿州市埇桥区土地复垦整理开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安徽国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