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黄梅县苦竹乡柳塘村美丽乡村和贫困村整体推进项目”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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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申请人:
黄梅县苦竹乡柳塘村美丽乡村和贫困村整体推进项目现作出以下澄清:
一、有投标人提出,同一投标人选择同时报A、B两个标段,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等工程技术人员是否可为同一套人员;如何提交相关原件;A、B标段的中标顺位如何确定。对此澄清如下:
选择同时报A、B两个标段的投标人,因只能中取其中一个标段,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等工程技术人员可同为一套人员。所需验证的原件统一连同A标段投标文件一并提交。B标段所需相应的原件可用复印件加盖鲜章代替,并注明原件在A标段投标资料中。A、B标段的中标顺位,按先A标段,后B标段的顺序确定。即选择同时报A、B两个标段的投标人,如果在A、B两个标段的综合评分排位均为第一名,该投标人只能在A标段中标,B标段的中标人则为综合评分排位第二名的投标人。
二、因原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有改动。现已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按最新上传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按上述规定,现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以便投标人有充裕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
原投标截止日期为****年*月**日上午**时,现顺延至****年*月**日上午**时。
因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招标人无法知晓现已报名的投标人,故不能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本公告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后即视为送达。发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