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单位保洁服务人员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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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单位保洁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山西******受汾西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年*月*日组织了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单位保洁服务人员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SXGDZC-LFW-********),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程序,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定,按照磋商小组评定报告推荐意见,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单位名称:汾西县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名称:山西****** *、项目名称: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单位保洁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共*包,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内容(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注:报价人必须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报价。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成交时间:****年*月*日 *、成交结果: 成交人:山西省汾西县****** 成交价:****** 元 成交人地址:汾西县城商贸城东二层 法定代表人:刘慧芳 服务时间:一年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赵峰、张会娟、翟晓东 。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汾西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 联 系 人:郝先生 电 话:****-*******、*********** 本公告的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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