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金寨县第二批新能源公交车及农班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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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现对“金寨县第二批新能源公交车及农班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CG-JZ-****)”作如下变更、澄清:*、采购公告中原:“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元)”现更改为:“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元)”*、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第*条投标保证金原:“提供开户许可证、保证金缴纳凭据”现更改为:“提供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对应的开户许可证、保证金缴纳凭证”*、采购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投标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时间及方式原“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现更改为:“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月**日前、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金******安徽**********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