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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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示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示[****-**-**]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中标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WH**CG****FW****;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与肥西路交汇处东南角广大商务中心办****室; 中标金额: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高守保、周丽霞、陶蓓、谢文秀、谢长胜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号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文化商业街*#**层项目负责人: 王纲群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 参考芜湖市公管【****】***号文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东方红郡**栋*单元***室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业绩及其他*、业绩:*)合同名称:芜湖县法院物业管理服务,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金额:******.**元。*)芜湖县湾沚镇公共服务楼宇物业管理项目,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金额:******.*元。*、无效投标:*)******:服务期*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低压电工证没有复审记录,按无效投标处理。*)芜******:电工证书为高压电工证,未提供低压电工证证书,按无效投标处理。*)******:电工证书为高压电工证,未提供低压电工证证书,按无效投标处理。*)******:项目负责人与低压电工证持有人不是同一人,按无效投标处理。*)******:无法确定保洁人员年龄,按无效投标处理。*)******:电工证书为高压电工证,未提供低压电工证证书,按无效投标处理。*)******:未提供低压电工证,按无效投标处理。*)安徽******:未提供低压电工证,按无效投标处理。特此公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