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关于对安徽顺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处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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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信息分类:违规违约处理内容分类:综合政务,通报发文日期:****-**-**发布机构:政府办生成日期:****-**-**生效时间:废止时间:名称:关于对******不良行为的处理通报文号:金公管〔****〕***号关键词: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寨县汤家汇镇人民政府反映并按相关程序认定,******在金寨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场站建设工程项目二十四标段(汤家汇镇)项目标后履约中,存在工程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项目经理邢应广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到岗履职等违约失信行为,依据《金寨县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暂行办法(试行)》及《金寨县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及项目经理邢应广分别记不良行为记录*分,并予以通报。
希望各施工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企业管理,全面兑现投标承诺,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做到诚信履约。
特此通报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抄:金******、金寨县汤家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