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移动校园APP(二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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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二. 单一来源编号: dyly***************三. 采购项目名称:移动校园APP(二期)建设项目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五. 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移动校园APP(二期)建设项目*批*****移动校园APP(二期)建设项目(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七. 申请理由:为了实现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移动办公、移动办事,通过移动端应用的建设优化办事效率、丰富办事方式、改善用户体验,学院拟进行“移动校园app(二期)”项目建设。该项目在“移动校园app(一期)”的基础上完成软件的迭代升级(手机端APP及PC端后台程序),实现办事大厅等相关内容提升、办事指南、办公系统内部请示报告、待办通知等功能。八. 拟定供应商:*、拟定供应商名*******、拟定供应商地址杭州市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曹超教授浙江财经大学王国华高工浙江音乐学院张永波高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经论证专家审查讨论会一致认为:因“移动校园app(一期)”******自主研发,其具有知识产权。为节省项目实施成本,并实现与前期系统兼容,保证与原有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该采购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具有单一性。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十. 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郑赵翔联系电话:****-********传真:****-********地址:萧山区高教园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冯华/马瑞敏监督投诉电话:****-********传真:****-********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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