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关于2018CHINA100公里环四明山山地户外运动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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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公里环四明山山地户外运动挑战赛合同甲方:余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北京酷赛同策****** (以下简称乙方)****CHINA***公里环四明山山地户外运动挑战赛(中国余姚)运营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YYZC-******),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按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条 赛事概况*.赛事名称: ****CHINA***公里环四明山山地户外运动挑战赛(中国余姚)运营单位采购项目*.比赛时间:****年**月*号--**号;*.组织架构。主办单位:中国登山协会承办单位:宁波市体育局、余姚市人民政府运营单位:北京酷赛同策******。*.赛事规模:运动员不少于***人(含***),具体经双方协商确定(选手范围不限于国内,专业组***KM和**KM参赛运动员人数各控制在总参赛人数**%和**%的比例以内,其中外籍运动员总人数不少于总参赛人数的*%)。余姚本地业余选手及爱好者参赛人数由采购方确定、但不得超过***人,且组赛经费由采购方另行承担。*.比赛地点:余姚四明山区域,涉及梁弄、鹿亭、大岚、四明山等*个乡镇。第二条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总价为(大写): 壹佰叁拾肆万玖仟元(*******元)人民币。甲方将本合同总价款支付给乙方,乙方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竞赛器材采购、竞赛各类资料制作、媒体宣传报道、裁判人员交通费、奖金发放、裁判员劳务费、赛道和场地布置、后勤补给、邀请媒体记者等,及其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星期内付合同金额的**%。*.* 后续支付方式及条件:开赛前一周支付合同金额的**%。第三条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赛事全部工作结束止;但根据本协议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的除外。第四条 乙方承担的赛事运营内容及范围主要内容及范围:(一)竞赛器材采购;(二)竞赛各类资料制作;(三)媒体宣传报道;(四)裁判人员交通费;(五)奖金发放;(六)裁判员劳务费;(七)赛道和场地布置;(八)后勤补给;(九)邀请国家重点媒体记者对赛事进行宣传报道;(十)应急预案。详细内容与范围,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责任义务:*、全权负责此次比赛所有商业项目的开发、企业招标、广告宣传等商业运作权利,其中包括享有此次比赛活动的总冠名权。*、负责筹集赛事活动的经费。向乙方支付赛事奖金、媒体宣传、赛事运营费、比赛相关物料及制作费、工作人员交通费、赛事保障费。甲方要保证赛事的资金如期到位,如资金不到位而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完成比赛线路的前期勘察工作。*、负责赛事的全面协调工作,与乙方共同负责赛前准备工作,并协助乙方做好赛事的组织和裁判工作。二、乙方的责任义务:*、乙方负责提供比赛组委会专用的装备器材所需清单(注明物品、规格、等级、数量),并采购比赛物料。*、乙方负责制作比赛秩序册、赛事指南、奖牌、证书、号码布、奖杯及各类证件、路标、运动员和裁判员纪念服装等。*、乙方负责赛事宣传报道。(宣传方案见附件)*、负责所有工作人员往返交通费。*、负责按照甲方制定的奖金发放标准发放赛事奖金,总奖金额人民币**万元 (税后)。*、负责以现金形式发放比赛期间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劳务费。*、负责布置比赛开、闭幕式场地和比赛场地。*、负责所有赛事相关人员比赛期间的当地交通、食宿、安全保障、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邀请国家重点媒体记者对赛事进行宣传报道,相关媒体由甲方确认后实施。三、开、闭幕式由甲方主持,议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四、通过甲、乙双方努力与合作,将比赛办成品牌赛事。第六条 特别约定内容*、赛道安全由中登协及运营单位负责。起终点及所经公路、村镇安全由采购方负责。*、采购人负责提供的配合,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具体为:(*)由余姚指派熟悉线路的人,配合各方的定线工作;(*)医疗救护力量的组织(配*-*辆救护车,**个救护点上每个点*名医生、*名护士及相关医疗设施);(*)交通安保力量的组织(起终点的安保,赛事沿线主要道路出入口的交通等)。(*)做好比赛现场及沿线的卫生保洁等需要采购人属地配合的公共性服务。*、赛事商业权益:此次比赛所有商业项目的开发、企业招标、广告宣传等商业运作权利全部归采购人,其中包括享有此次比赛活动的总冠名权。*、采购人负责赛事的全面协调工作,与运营单位共同负责赛前准备工作,并协助运营单位做好赛事的组织和裁判工作。*、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成交人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但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且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招标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合同。第七条 违约责任*.除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重大灾难或政府法令的原因以外,双方不得违背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要求赔偿损失。*.甲乙双方需按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履行义务或提供服务,若其中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对相关事宜负责,对违约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并负相关法律责任,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甲、乙双方任意一方不能够遵守和执行本合同条款,守约方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违约方还应赔偿给守约方因为不能执行合同而带来的损失。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够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赔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在合同有效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互不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但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第九条 争议及未尽事宜*.有关本合同和签署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违约行为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的违约行为、或针对其他条款的违约行为的弃权。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甲方收到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经双方认可后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日期: 日期:相关附件:采购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