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乐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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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嘉华******受平乐县市容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乐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平乐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钟祺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平乐县市容管理局地址: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广西嘉华******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大厦南楼**楼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平乐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平乐县城区及平乐镇生活垃圾集中转运作业,生活垃圾产生量约***吨/日,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至桂林市山口垃圾填埋场处理。根据项目需求,在平乐县建设一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及配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三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财务要求: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可不提供);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以来至少*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号政务服务中心*楼)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本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委托权限、时间);上述资料均须验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