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市二道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压缩式对接垃圾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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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鼎******受长春市二道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二道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压缩式对接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压缩式对接垃圾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DZB****-****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联系方式:侯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深圳街*号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长春市二道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压缩式对接垃圾车采购项目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投标人近三年(****年-****年)有一项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年-****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个月的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近*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票据证明。*.*制造厂商须具备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制造厂商具备本地(长春市内)化售后服务能力,在长春市内设立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吉林省中鼎******(深圳街*号)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