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双井路(井边南路-玉雄路)工程 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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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双井路(井边南路-玉雄路)工程环保验收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年**月*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号)等规定,现将我单位组织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双井路(井边南路-玉雄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任何环保意见或建议,可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福建省福******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工 *、项目概况平潭综合实验区双井路(井边南路-玉雄路)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镇井边村,项目起于井边南路预留交叉口,终于玉雄路交叉口,设计路线全长约*.***公里(K*+***~K*+***.***),实际实施长度 *.*** 公里(K*+***~K*+***),涵洞*道,平面交叉口*处,路基红线宽**米,城市支路,设计车速**km/h,双向两车道,沥青砼路面。项目投资总概算***.****万元,实际总投资***.****万元。*、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结论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文件要求以及现场踏勘和调查,本项目施工废水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回用或依托附近建筑处理,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要求,采取各种相应措施防止和控制扬尘污染。调查时施工已经完成,施工期环境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结束。运营期设立限速及禁鸣的警示牌,设置垃圾收集筒并定时清理,并已按规划在道路建设了绿化带。项目道路铺设沥青和实施绿化工程后,对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排放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显著的影响,并且根据监测可知,项目评价范围内监测点昼间和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类标准。*、生态影响调查结论调查发现,本项目主要在施工期产生水土流失,为防止施工过程水土流失及污泥、污水二次污染,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尽量减少对施工区周边植被损坏;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在保证进度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雨季施工;施工结束后,对损坏的地表植被进行恢复,施工产生的土方作为项目的填方,还缺的土石方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玉井溪排洪工程的弃方调配过来。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中要求采取的措施已基本得到落实,生态环境正逐渐得到恢复及改善。*、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总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已经结束,施工过程采取了必要的环保措施,施工期对水污染和水土流失影响不大,施工期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目前项目已处于通车运营状态,沿线绿化带和相关环保设施已按环评及设计要求建设完毕,总体上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因此,建议通过该项目的环保验收。平潭综合实验区双井路(井边南路-玉雄路)工程文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