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随车灭火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进出口产品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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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崇左市公安消防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随车灭火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随车灭火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HZBCZ*******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工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崇左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单位地址:崇左市石景林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韦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代理机构地址: 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D区*栋三单元***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一、基本情况:申请单位:崇左市公安消防支队拟采购项目名称:随车灭火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拟采购项目编号:DHZBCZ*******拟采购产品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佰零玖万贰仟伍佰元整(¥*******.**)二、申请理由:目前国内同类产品在产品性能和使用功能上无法同时满足采购人需求。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三、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四、论证时间:****年*月*日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专家名单:许成高、零汉群、韦双庆、梁世承、陈秋燕;六、其它事项: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意见。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采购单位不予受理。七、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崇左市公安消防支队地址:崇左市石景林路*号联系人及电话:韦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D区*栋三单元***号联系人及电话:黄工 ****-*******采购人:崇左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代理机构:**********年*月**日二、开标时间:三、其它补充事宜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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