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阜宁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LED屏和音响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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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LED屏和音响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LED屏和音响系统采购项目编号:FNCG[****]***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蔡主任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地址:江苏省阜宁县城香港路***号联系方式:联系人:蔡主任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徐真艳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地址: 城南大厦A座****室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LED屏和音响系统采购*、项目概况:阜宁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LED屏和音响系统采购,主要采购内容为室内Q*.**全彩LED屏、音响系统及配套设备等采购、安装、集成、调试及衍生服务等。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LED屏和音响系统采购,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供货及安装地点:阜宁县人民检察院。*、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硬件质量保证期三年,软件终身维护。*、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的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年*月至 ****年*月连续*个月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