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福建格林韦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4.5万吨N-甲基砒硌烷酮(NMP)提纯及年产1万吨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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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年产*.*万吨N-甲基砒硌烷酮(NMP)提纯及年产*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福建******年产*.*万吨N-甲基砒硌烷酮(NMP)提纯及年产*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建设单位委托中环华诚(厦门)******开展。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特做此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天。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所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有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等提出意见或建议。一、项目概况福建******拟选址于三明市明溪县经济开发区,建设年产*.*万吨N-甲基砒硌烷酮(NMP)提纯及年产*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亿元,总建筑面积*****m*,新建生产车间、装置中心控制室、质检中心、仓库、附属用房、综合楼、员工宿舍楼及配套液体储罐区、消防水池等附属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条NMP提纯生产线,设计产能为*.*万t/a,*条碳纳米管导电浆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万t/a;二期工程建设*条NMP提纯生产线,设计产能为*.*万t/a,*条碳纳米管导电浆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万t/a。二、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锅炉废气、工艺废气、储罐呼排气、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精制残渣、废活性炭、实验室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等,这些污染物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废水:项目完成后,厂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根据废水的水质特性,锅炉软化废水属清净下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三级标准后排入明溪县工业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渔塘溪。(*)废气:①工艺废气: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NMP废液脱水、提纯时产生的不凝气以及碳纳米管导电浆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②锅炉废气:项目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SO*、NO*污染物浓度很小,排放的浓度和速率可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的排放浓度限值,因此不再采取处理措施,直接通过*m以上排气筒排放;③储罐呼排气:项目储罐均采用氮封技术,呼吸气通过密闭的管线引至“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排放。(*)本工程完成后,主要噪声源为球磨机、砂磨机、再沸器以及各类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声级值为**~**dB(A)。主要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机械减振降噪措施;厂区、车间合理布局,利用车间墙体隔声。设砖混结构的厂区围墙,增加厂区围墙的隔声效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分析得出本项目的设备噪声在经过本评价提出的减震、隔声处理措施后,可以使本项目对外环境的噪声影响降到最低,根据预测章节可知,工程完成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精制残渣、废活性炭、实验室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精制残渣、废活性炭、实验室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在厂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项目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利用及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四、评价结论福建******拟选址于三明市明溪县经济开发区,建设年产*.*万吨N-甲基砒硌烷酮(NMP)提纯及年产*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建设项目。评价结论认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规划》;项目平面布局合理。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并满足区域总量控制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的承载范围内;工程潜在的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总之,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的前提下,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并且满足环境质量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可与本项目的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给评价单位联系人,发表个人意见。[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福建******联系人:尤工; 联系电话:****-*******福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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