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临汾市眉户剧艺术研究中心数字电影《父亲》拍摄制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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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眉户剧艺术研究中心数字电影《父亲》拍摄制作
招标公告
******受临汾市眉户剧艺术研究中心委托,对数字电影《父亲》拍摄制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数字电影《父亲》拍摄制作。
二、项目编号:LFZYG-****-*。
三、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招标内容:本项目仅包含人员前期各项劳务费用,后期筹备、拍摄、制作等其他费用需投标单位完成;
*、筹备期限:**天至**天;
*、拍摄期限:**天至**天(如遇特殊情况,日期顺延);
*、项目预算:*******元。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网站:“信用中国”(***.******.***.cn);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需为本单位人员);
*、本公告第五条所需的其他证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胶装成册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北京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米);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叁佰元整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下午**:**(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开标三室评标三室(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米);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
开标时,各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纳税和缴纳社保金原件、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以证实其投标资格和业绩的真实性。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汾市眉户剧艺术研究中心;
联系人:尉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临汾市解放西路柏松大厦***室;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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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