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第一完小后院地面、楼梯等铺设塑胶二次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后院地面、楼梯等铺设塑胶机构项目编码:HB****************项目联系人:郝方灿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第一完小采购人地址:魏县开元西路**号采购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号慢城*号商业办公楼*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预算金额:**.****万元投标截至时间:****年**月**日**时**分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受理室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招标文件售价:***元开标地点: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营业执照包含相应塑胶生产施工等相关经营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塑胶厂家,具备供货,安装能力的独立法人;银行开户许可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塑胶生产厂家需要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塑胶生产厂家需要提供CEC认证证书;*.塑胶生产厂家需要提供由环保局依法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原件;*.塑胶生产厂家需要提供依据GB*****-****标准检测的塑胶跑道样块检测报告;塑胶厂家应提供塑胶跑道场地抽样环保检测报告*份;*.****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状况良好)*.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供应商须持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将不予接受。(注:报名资料复印件字迹不清、资料不全、章印不清、散装报名资料不予接收,证件携带不完整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采购数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标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备注:*.投标现场所有资料及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不容弄虚作假,凡是用虚假授权及证明文件的塑胶厂家或者投标单位,经查实后一律取消投标资格;*.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通知公告中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首先完成“注册登记”流程,否则无法办理业务。该账号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次,首次注册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派专人保管,以便后续业务的办理;*.采购代理单位对投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